墨小典的随笔日记

第10章 月9日 第八周 星期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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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是一个很容易被慾望支配行为的存在。

但我能正视与接受我自己身上的一切罪业,一切慾望。

对我来说,其实强烈的、五光十色的慾望真没什么不好。

在我目前为止的人生中最黑暗的时代里,在那一个个动摇着我是否继续生存下去的人生困境里,正是欧尼那无穷无尽的、五花八门的慾望化作一束束名为“求生欲”的锁链,将我死死锚定在自我毁灭的反方向,动弹不得。

我确实没有将一切格式化的怯勇,那是因为我这辈子还没活够,还没爽够。

还有太多太多想要去尝试而没有尝过的事情在等着我的光临。

这或许也是为什么,我看着我的舍友们一个个都去过酒吧,喝过特调的鸡尾酒,我超级羡慕但还是没有下定决心去一次的原因了。

话说回来,我好像还没有喝醉过一次,以前那种拿瓶盖喝江小白的行为多半属于某种边缘型的行为艺术。

我好想喝一杯亚历山大啊。

当然,我现在正在喝的芝士奶盖莓莓也不差!

奶茶永远是最好喝的,这种加了芝士奶盖的草莓果茶对我来说简直是丢掉钢琴的李斯特,欲罢不能,欲罢不能。

我永远喜欢蜜雪冰城,既然她没有嫌弃我穷,我又有什么资格嫌弃她贱呢?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不列配狗,天长地久。

呼,舒服多了。

果然,当心情不好受的时候,吃点好吃的,喝点好喝点,看点好看的,再玩点好玩的,心情就会美丽起来。

最近我开始看一些同人二创作品,诡秘悖论追完了(完结撒花!),拉克丝的法穿棒我全订了但是看到一半有点腻(进度到比港事件),现在我则是盯上了斗罗同人。

小时候还是挺喜欢看斗罗大陆和斗破苍穹的,虽然现在回过头看来确实也就那样(能和诡秘比?开什么玩笑),不过可以说斗罗大陆在知音漫客上的连载启发了我最初的创作动力。

在现有最古老的记忆中,我第一次进行尝试文学创作,是在大约二年级的时候。

那时候我被《极度分裂》里面的一个能够操控血液进行腐蚀、爆炸的角色特别印象深刻,加上学前班时期那本对我影响非常大的吸血鬼童话,我结合斗罗大陆的世界观设计了一个血液武魂。

包括能够三种形态变换的攻击方式、从各种moba游戏里抄来的改造过的技能直接套到九个魂环上……

那是我创造的第一个幻想存在,哪怕我甚至只是设计了技能样式,甚至连人物形象什么的都没有,我依旧非常记忆深刻,似乎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为现在的作家(幻想创作)生活打开了新世界大门。

那个角色也被现在的我搬到了虚幻文明世界观九人主角团中了,和阳光园丁相似位格的存在。

猩红祭司,助战位医疗型,中立恶,闹事不嫌事大,唯恐天下不乱那种。

我好像有点迷糊九人主角团的各自定位了,回忆一下(尬)。

符石工匠(言山),中立善良,助战位工资型超能者。

智库助理(费米),秩序中立,远战位狙杀型超能者。

魔龙猎手(欧尼),混沌邪恶,近战位猎杀型超能者。

猩红祭司(小红),中立邪恶,助战位医疗型超能者。

阳光园丁(豆丁),秩序邪恶,远战位轰杀型超能者。

元素导师(老冯),秩序善良,助战位辅益型超能者。

泰坦守卫(大卫),混沌善良,近战位守卫型超能者。

音律鬼才(神父),混沌中立,远战位控制型超能者。

机动武士(花少),绝对中立,近战位机动型超能者。

整理完毕。

这主角团里的九个人,每一个对我来说都有特殊的意义。

(为什么没有玖辰?我问了那个b,祂自己说想当图书馆管理员,干脆给祂一个伪Gm权限好了,有空还可以下来和祂喝杯茶。)

我的御三家,三只小可爱就不用解释了,我和他们的关系就好像阿撒托斯和三大支柱外神的关系差不多。

小红,我最初的幻想创作产物,你是文学世界的万门之门,开启无尽多元宇宙的钥匙(大草)。

大卫,这个憨厚笨重的大家伙原名应该叫柘甲,他是我真正意义上创作的第一个文学人物,也是在超级久远的上古版本里,言山小可爱的最初版本(那时候我和玖辰还是同班同学,玖辰也不存在玖辰来着)。

老冯,原型是fgo里的三星caster,我曾经的最爱男神,费米小可爱的初代版本,帕拉塞尔苏斯。

(啊对,在我们三个里面,只有欧尼这个b是被撕碎了一次又一次后还能重新复活的,我和费米的存在是墨小典大版本更新前的一个版本最后的新产物而已,之前的先辈记忆都算是回忆录什么的。)

豆丁,是我关于pvz的灵感集合,因为这个系列是我自认为做的最完善的金手指系统,算是一个不算成果的成果罢。

神父(神父换碟!),是现在的我沉迷于音乐游戏与音乐本身的集合,我就没见到过有哪本小说是把音游写成作品金手指还坚持到最后的,很可惜,我就想试一下能不能把音游上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花少……他是真实存在的一个记忆剪影,在那段黑暗时代,我和玖辰背靠背走过来,但在花少被西大附中劝退之前,我们三个人的关系非常要好,他是我至今为止唯一一个能够叫上一声“兄弟”的存在,我和他在当年可是过命的交情。

我想要把他,我对他的那段记忆,永远留在我的作品里面。

当初我和花少立志打破西大附中的商业垄断,实现我们的商业帝国,我出工出渠道他出原始资本,我们干起了倒卖饮料的地下事业(我外宿生去外面进货,运回来给他拿去出售,三块钱冰红茶卖5块,但是学校那八千人一个小窗口的小卖部垄断环境下依旧大有市场)。

当初我们俩最风光的时候,我分红拿到的净利润可是一天五十块软妹币!

那是我的人生巅峰,是我一辈子难以忘怀的记忆。

我和他经历过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我不想因为我考上了大学就这样忘却他,人不应当因为自身的物质条件、社会环境而产生阶级观念与尊卑思想,学心理学的我更是明白,在心理层面上,所有人是相对平等的,这种平等甚至与社会财富占有不存在关系,我不会因为自己比他穷而产生自卑感,也不会因为学历比他好而产生自负感,我和他永远是兄弟。

但我害怕这个社会带来的价值观同化作用……

不说了,我该准备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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